叁、正释经义
(此为十门分别中第十门)
前明全经纲宗与经题总义。下则正入经文,分品逐句,阐发经义,谨以局心限量之言,略彰净宗无尽之妙。兹依先例,全经分三:(初)序分,㈡正宗分,㈢流通分。蕅益大师曰:“序如首,五官俱存。正宗如身,腑脏无阙。流通如手足,运行不滞。”依大师意,“序如首(头也)”指经之序分犹人之有首。由首之五官(眉眼耳鼻口)可窥其人之善恶智愚。观一经之序品,便可知全经之大小偏圆。故序分中,亦必含有深文。今依大师之旨,判分本经如下:
(壹)第一品至第三品为序分。
(贰)第四品至第四十二品为正宗分。
(叁)第四十三品至第四十八品为流通分。
今之三分,亦正如我国净影、嘉祥两家对本经魏译本之判分。 (壹) 序分(第一至第三品)